收藏本站

 

法源网 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
 
 
没有找到资料

站内资料搜索

 
没有找到资料
你的位置:文章首页 > 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茂驴陆> 痛心疾首:谈台湾司法风气
痛心疾首:谈台湾司法风气

加入新浪收藏    收藏此页到365Key          你是第74位浏览者 发布日期:2010-7-26

 
 
痛心疾首:谈台湾司法风气

(2010-07-24)

  
  
● 蔡逸儒
  虽然笔者从来不信所谓“司法是公理的最后防线”,也不以为“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是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更不认为法律会保障不懂法律的人,因为司法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很可能会成为迫害人权、镇压异己的工具,但司法毕竟是门极其专业的学问,不接受又能如何?只能尝试说服自己,说台湾已经现代化到此地步,情况可能有所不同。

司法丑闻 贻笑国际

  7月14日,台湾高等法院四名法官涉嫌集体收贿,遭到检调单位搜索、拘提,然后经法院同意将其中三人收押禁见,由于全案可能还有更多法官涉案,政府正在扩大侦办之中。司法院院长赖英照及高院院长黄水通二人已于7月17日辞职获准,为此负起政治及行政责任。20日下午,马英九总统亲上火线,举行记者会宣布,要成立类如新加坡及香港的廉政署,誓言全力整饬政风。

  这次丑闻不由再度让人想起台湾民间的说法,过去台湾民间一再传闻,“有钱判生、无钱判死,一审重判、二审减半、三审无罪,当选过关、落选被关”,看来这些耳语并非全然空穴来风。过去笔者只是怀疑某些法官、检察官的素质、能力大有问题,不愿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如今看来,问题严重的程度恐怕远超过大家能够想象的范围。照司法院秘书长的讲法,恐怕还有尚未曝光的人和事。

  换句话说,当前丑闻即使不是通案,但恐怕也不只是个案,还有其他风纪不佳、品性操守不良的司法人员藏身其中。难怪有司法官员投书媒体,指出司法官员历来习于官官相护,大家都是“乡愿”(与恶俗同流合污),质疑大家可能都成了共犯结构的一员。事到如今,民调显示居然有70%以上的台湾民众不相信司法,仅此一端就足以让台湾贻笑国际,丢人现眼。

20年政争毁了社会基本价值观

  这些年来,台湾政治风气的败坏确实是有目共睹,美国《新闻周刊》曾经以贪婪之岛来形容台湾,后来有人说台湾是不义之岛,去年香港一项调查居然直指,台湾的清廉程度不如中国大陆,反正都没好话,这些都让台湾民众深觉羞愧。最近接连发生的几件天大丑闻,这回总算让马英九下了决心,要好好整饬风气。对此,大家只能抱着期待的心情,希望政府能够早自拿出具体的方法和成效。

  去年曾有军中将官买官传闻,后来以查无实据结案了事;今年5月先有台中警方与黑道挂钩情形,使得年底台中选情受到相当程度的冲击,胡志强正陷入苦战;接着上周台湾高等法院法官居然被查出集体受贿,这当然引起舆论哗然,认为台湾的贪腐之风已经病入膏肓,马政府必须剑及履及,从制度面到执行面来解决问题,否则台湾终将沉沦。

  对于这次的天大丑闻,连远在美国的《华盛顿邮报》及澳大利亚(澳洲)的国家广播电台都来电相询,问到台湾政风何以败坏至此。到底是制度设计出了问题,还是官员价值错乱所致?笔者在羞愤之余,只能说近20年来的政治斗争,毁了台湾社会的基本价值观,大家笑贫不笑娼,上下交征利的结果,高如陈水扁者要名要利,低至一般官员既然求名不成,只好逐利,大家有样学样。而且不计手段。难道不对?
期盼马英九司法改革有成果
  为官清廉本为基本条件,如今在台湾居然成了特殊情操,这真是岂有此理。如今是民气可用,人民望治心切,马英九说要反贪、肃贪、防贪绝对没错,他要正己身、用对人、立制度、做对事也都应该给予鼓励,他说成立廉政署是符合国际潮流,能够满足民众期望大家听听可也,至于谁来继任司法院长,新成立的机构是否会叠床架屋,其实一般民众都不关心,一切以能否展现成效才是重点。

  国民政府当年失去大陆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贪腐成风,抗战胜利后的接收变成劫收,五子登科成了当时官场常态,国共内战期间的金元券改革更造成极大民怨,发国难财的人有之,官员上下其手更是不计其数,终致民心思变、丢掉政权。政府迁台后曾经痛定思痛的深切检讨,希望避免重蹈覆辙。当时政风虽然不敢说是弊绝风清,但对贪渎情事却绝对是重惩不贷。

  自许为蒋经国学生的马英九必须对此牢记在心。他之所以能在2008年赢得选举,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的清廉形象,竞选时他也一再信誓旦旦的说要寻回当年的清廉政治和风气,要让公务员不能贪、不会贪、不敢贪、不愿贪。两年多来,马英九个人虽然清廉自持,足为全台民众表率,但大家更期望他在第一任期的后两年能够交出司法改革成果的具体成绩单,再度擦亮台湾廉能的招牌。

  不管新成立廉政署的上下隶属关系,不管它和香港或新加坡的相关单位有无类似之处,重要的是这个机构必须有权有能,不能再像过去半调子的阳光法案,今后各级官员只要收入与支出显不相当,官员必须说明财产来源,自证无罪,否则论以贪渎之责。如果经此整顿之后,台湾的司法公信力还不能让人民信赖,果真还是有钱判生、无钱判死,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话,台湾真不知还要拿什么自傲傲人?

  

作者是台湾中国文化大学中山所教授

 转载自法源网 http://www.fayuan.net

文章由法源网编辑,转载请注明出处:来自法源网http://www.fayuan.net

惟此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
  清华法学 公法评论 东方法眼 法律快车 法学空间 卓泽渊 刑事周刊
中国法律信息网 中国离婚网   法律教育网 法律语言学研究 法律无忧网   北大法意网
灼灼华法网 中国法官 中国法网 法源网 找法网 法网 需要连接 请联系站长

法源-飞蓝法律信息网  版权所有©2001-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邮箱:shaofeng@fayuan.net——--  

沪ICP备05002255号